2月18日,振安区人民法院按照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工作部署,利用“老赖”正月十五前夕在家团圆的有利时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执行行动将尚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作为攻坚重点,成立执行攻坚组、应急组、保障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行动有效实施。行动开始后,3个攻坚小组分别向三个不同方向展开,采取查封、冻结、拘传等多种措施,对“老赖”实施打击。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21人,出动警车3辆,结案3件,执行到位金额109.91万元,查封房屋2套,冻结金额16.29万元,拘传1人,进一步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