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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法新“枫”景】“法院+仲裁”模式 打造诉源治理新品牌
  发布时间:2024-07-05 14:54:25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近年来,振安区法院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为主线,以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法院+”模式,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打造诉源治理新“枫”景,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在实处。即日起,开设创建“安法新‘枫’景”专栏,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辖区全面振兴新突破。

为推进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效能,全力打造“法院+仲裁”的全新模式,深入推进劳动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近日,振安区法院邀请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1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一起吴某某诉丹东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庭审过程中,吴某某要求劳务公司承担工伤待遇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劳务公司认为上述费用不应由其承担,双方各执已见。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孙雷精准把握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细致梳理案件脉络,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庭审全程严谨有序进行。

庭审结束后,孙雷法官与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从该案着手,详细分析了案情和处置方法,同时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案件量逐年增加、案件复杂程度日趋增强的案件审理现状及如何统一裁审标准等问题面对面会商研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等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交流,双方也从审判、仲裁两方面分享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和解决思路。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高效、便捷、保密等特点,能够促进前端快速化解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构建“法院+仲裁”模式,是振安区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品牌”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权威性和仲裁的专业灵活性,实现优势互补。

通过此次旁听庭审,进一步确立了振安区法院与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裁审衔接模式。下一步,振安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交流,深耕“法院+仲裁”模式,将纠纷解决的端口前移,进一步统一审、裁、调尺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置,助力实现稳就业保民生目标。

 
责任编辑:政治部